| 商务部:应鼓励行业协会建立信用档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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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1-08 11:08 文章来源:信息导报网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6日在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(以下称简《办法》)新闻发布会上说,《办法》施行后,应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信用档案,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记载和反映零售商、供应商的信用状况,引导零售商、供应商加强自律,合法经营。
黄海说,改革开放以来,零售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,为满足群众需求、繁荣市场、扩大内需、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,消费品生产日益供过于求,零售商在销售渠道方面逐步占据优势地位。一些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,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,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:一是不公正条款。一些零售企业迫使中小供应商接受不公平的格式条款,损害了供应商的利益。二是不合理收费。通过向供应商收取名目繁多、数额巨大的各种费用,将应由自身承担的经营成本转嫁,使供应商不堪重负。三是拖欠货款。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,严重影响供应商的生存和发展,甚至引发连锁债务危机,影响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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